关于成立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创建
“平安单位”领导小组的决定
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创建“平安单位”工作,圆满完成各级综治部门赋予的任务,更有效地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,进一步把平安创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楚雄市 “平安楚雄” 创建工作台帐〉的通知》(楚综治通 [200]7 号)和“开发区平安创建信息”的要求,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成立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“平安单位” 创建领导小组,其组成人员:
组 长:王 静 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、校长
副组长:黄宗胤 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校长助理、工会主席
鞠有忠 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办公室主任
何文高 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总务主任
成 员:段燕琼 李会琼 李丽华 段 嘉 滕卫平
罗菊红 张丽琼 姚桂玲 董晓芬 郭红华
李 梅 袁绍宏 杨玉贤 刘 枫 李 凤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鞠有忠担任。
办公室电话:( 0878 ) 3399711
( 0878 ) 3395648 — 8104
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
二○○六年八月二十六日